一、背景
中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为全球第三位。虽然中国执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在结核病控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痰涂片诊断敏感性较低、一线抗结核药物患者服药量较大,服药依从性难以保证,在部分边远地区和人群实施直接面试下的督导服药存在困难等。同时,耐多药肺结核、流动人口及结核菌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等挑战的出现,更加大了结核病防治的难度。
面对新的挑战,全球结核病控制正面临重大变革,新工具的开发和新科技的应用,为结核病控制的创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例如应用新诊断技术更快速准确地诊断肺结核患者、应用手机和电子药盒以及无线观察治疗技术加强社区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应用高质量的固定剂量复合剂抗结核药品替代散装药以及采取创新的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控制耐多药肺结核等。
为加速中国应用新科技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结核病控制,并为世界结核病控制建立新模式作出贡献,2009年4月1日,卫生部陈竺部长与盖茨基金会联席主席比尔·盖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关于结核病防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启动了“中国卫生部-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目的
验证应用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加强结核病控制的新模式,为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服务,项目的成功经验将向全球推广和应用。
三、目标
(一)开发、验证和评估应用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来加强结核病控制的新模式:
开发、验证和评估应用结核病新诊断工具,建立国家结核病新诊断工具的验证、评估和推广平台;
开发、验证和评估手机技术、电子药盒新技术和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在改善社区结核病患者管理方面的潜力;
开发、建立和提供有质量保障的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的系统;
开发、建立和评估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与国家医疗保险系统相结合,管理药物敏感和耐药肺结核患者的模式。
(二)整合已验证有效的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成为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并进行试点;
(三)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推广性,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实施周期
第一轮项目实施周期为五年,分两期执行。
项目一期为开发阶段,自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项目二期为示范阶段,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国家卫计委与盖茨基金会已于10月22日签署了第二轮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在(2016-2018年)将进一步展开合作。盖茨基金会的赠款金额总计1760万美元(约合1.1亿元人民币)。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前期合作成果的基础上,利用这笔资金在选定的省份全面提升结核病综合防治体系,并将创新应用于结核病的诊疗方法、依从性监测、线上教学、医疗服务模式等方面。第二轮试点项目将选择两个省份作为试点。
五、第一轮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一期主要内容
针对中国结核病防治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开展多个小范围的独立试点评估,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
研究结核病新诊断工具的可行性
通过与传统检测方法对照,验证和评估以下新诊断工具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新诊断工具/技术的验证评估和推广应用的机制和平台。
(1)发光二极管荧光显微镜;
(2)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
(3)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技术;
(4)用于快速诊断耐多药肺结核的线性探针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
新技术在结核病患者管理方面应用的研究
通过开展社区试验开发和验证手机技术和电子药盒技术在患者社区管理方面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评估手机技术和电子药盒对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的作用,探索用于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的创新性方法。
建立FDC药品质量保证和供应管理系统
通过提高FDC的药典质量标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以及临床应用观察,建立FDC采购、供应和管理制度,以保障肺结核患者能够不间断地获得高质量的FDC。为中国大规模推广应用有质量保证的FDC提供实验室和临床方面的证据资料。
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治疗管理耐多药肺结核的模式研究
采用快速耐药检测技术缩短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时间,开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疗服务包,探索建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治费由医疗保险经费、项目经费及个人按合适的比例共同支付的筹资和支付机制。通过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建立起医疗机构与疾控系统合作管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模式。探索中国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的新模式,进一步为中国医疗改革政策探索新思路。
(二)项目二期主要内容
把在项目一期中已验证有效性和可行性的新工具和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整合成为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进行试点,同时继续开展新技术的探索。其主要内容为:
新技术验证评估
(1) 验证和评估新的诊断工具
应用项目一期已建立起来的新诊断技术筛选和验证平台,对涂阴肺结核、耐多药和广泛耐药肺结核的检测技术进行验证和评估,以验证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2) 评估新的患者管理依从性技术
应用美国Proteus公司研发的能记录患者服药状况的无线电子技术(wireless observed treatment,WOT),试点其与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加强肺结核患者服药依从性方面的应用潜力。
(3)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质量提高
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开展FDC国家标准的推广和示范工作,最终建立起高质量的FDC常规监管系统。
同时开展硫酸丁胺卡那霉素(硫酸阿米卡星)和硫酸卷曲霉素两种注射用二线抗结核病药品的质量标准研究,提出质量控制和GMP执行情况的改进方案,使两种药品的质量得到提高。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试点
将项目一期已验证有效的创新工具和卫生服务提供方式进行整合,形成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开展试点实施。该模式主要涵盖以下领域的内容:应用结核病新诊断工具;实施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管理结核病尤其是耐多药结核病的新模式;应用改善社区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的新技术;不间断供应有质量保证的一线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筹资等。
项目评估
对项目二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效果评估和可持续发展评估,为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国际社会提供结核病防治的经验。
六、第一轮项目覆盖范围
(一)项目一期
1.新诊断工具
覆盖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个地(市)级实验室和12个县(区)级实验室。
2.患者管理
覆盖4省(直辖市)的9个地(市)的36个县(区)级疾控局/结防所。
3.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质量控制和供应管理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共3家执行单位)和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作为国家级实施机构。筛选了4个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合作厂家,在7省的13个地(市)的37个县(区)开展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试点工作。
4.医防合作
医防合作子项目覆盖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个地(市)。项目一期各研究领域覆盖情况详见表3。
表3中盖结核病项目一期各领域覆盖情况
领域 |
覆盖范围 |
新诊断工具 |
发光二极管显微镜 |
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湖南省的6个县区 |
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检测技术 |
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黑龙江省的2个县区;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检测技术:河南省、湖南省的4个县区 |
线性探针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 |
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河南省、江苏省的4个地市 |
患者管理 |
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南省、重庆市的9个地市的36个县区 |
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质量控制和供应管理 |
质量保证部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
生产合作厂家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无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4个药品生产厂家 |
试点地区 |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北省的13个地市的37个县区 |
医防合作 |
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河南省、江苏省的4地市 |
(二)项目二期
新技术验证评估
(1)新诊断技术验证评估:在3个省的6个市级实验室和3个县级实验室开展;
(2)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试点研究:在1个省的2个地市和4个县区开展。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试点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将在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及所辖全部县区实施;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市盐池县、中卫市海原县试点实施与医疗卫生改革相结合的结核病预防控制模式。项目二期各研究领域覆盖情况详见表4。
表4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各领域覆盖情况
领域 |
覆盖范围 |
新技术验证评估 |
新诊断技术验证评估 |
3个省的6个市级实验室和3个县级实验室 |
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试点研究 |
1个省的2个地市4个县区 |
药品质量控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
结核病预防控制模式试点 |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 |
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及其所辖的29个县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医院、吴忠市盐池县和中卫市海原县2个县 |
七、第一轮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的总预算为3318万美元,一期项目经费为993万美元,各研究领域的经费预算分配情况详见图1。
图5中盖结核病项目(一期)经费预算构成
二期项目经费为2325万美元,各研究领域的经费预算分配情况详见图2。
图6 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经费预算构成
八、组织构架与管理机制
为加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项目成立了国家管理委员会,由国家卫生部相关司局(国际合作司、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医政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组成。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了国家级项目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实施项目活动。项目组织机构见图3。
(一)国家管理委员会
召开管委会年度工作会议,审核批准项目工作计划和预算、进展报告等。国家项目办公室受国家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召集管理委员会例会、传达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国家项目办公室提请国家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地区进行督导、评估。
(二)国家项目办公室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实施方案,报国家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发实施机构和省级项目办执行。
向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提交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表,申请项目年度经费。为实施机构和省级项目办拨付项目活动经费。
按照项目监控和评估计划组织对省级项目办和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为保证项目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国家项目办公室组建项目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将得到盖茨基金会选聘的国际专家的支持。主要职责如下:
(1)为国家项目办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论证、审核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技术规范等;
(3)协助制定项目的评估计划,定期评估项目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三)国家级实施机构
成立技术专家组,按照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接受项目办的督导;
参加月度例会、季度分析会和项目年会,定期汇报工作报表、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预算;沟通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项目监控和评估计划对项目地区进行督导、评估。
(四)省项目办、地市项目实施机构、县区项目实施机构
逐级对上一级项目办(实施机构)负责,履行各自职责。
按要求向国家项目办公室/国家级实施机构上报工作报表、经费使用情况等。
项目实施地区接受国家级实施机构和国家级项目办的督导、评估